【領導與激勵:中間幹部的修練—張盛和前部長演講心得分享】2020.10.17-政大MEPA-領導願景與利他價值課程

張盛和前財政部部長至政大演講

一、領導是自我修練的過程

張盛和先生,是前財政部部長,及現東吳法商講座教授。穿著一身筆挺的西裝,面容帶給人一種一絲不苟的第一印象,課堂之初,實在很好奇張部長會為我們帶來怎麼樣的演講內容。

這次的主題是:「領導與激勵:中間幹部的修練」。很明顯地,張部長為了我們這堂課量身設計了一個主題,是一個在官場與職場中,以領導為出發點的題目。

整體來說,張部長想要傳達的意念—我們怎麼做一個好的領導者、好的幕僚角色?這些必須身體力行的領導技巧,對我來說都十分受用,部長提到很多的論點,也都令人感到心有戚戚焉。

我在民國105年年自中央警察大學畢業後派任內勤巡官的職物,在去年108年派任地方派出所所長,擔任一個基層的小主管,要負責管理約20名員警的派出所。

儘管在警大四年休息的課程中,安排了許多領導及管理的課程,但這些課程要不太過於理論,或者是著重在軍事管理的技巧,是一種講究權威與服從的概念。

這還是我頭一遭碰上實務界的長官,能夠將這樣抽象的領導、管理技巧,傳達得如此的生動而有活力。

你用什麼態度做事?—態度決定高度。

關於領導的"意義",部長引用了Peter Drucker所述:「是建立起領導人與部屬之間,為了共同目標而攜手努力,改造工作的一種關係。」

在定義清楚後,部長說:「領導風格的養成是自我修練的過程。」到這邊,你一定會覺得這些topic實在是老生常談,但我必須說,這些話語從部長的口中娓娓地道出,卻莫名地具有說服力,彷彿好像是部長他公職生涯的精華,都濃縮在這場演講之中了。

領導的風格分就「用人之智」、「用人之力」以及「盡己之能」三種不同的層次。最糟糕的領導者可能會淪為盡己之能,意即他可能會親力親為,同仁變成旁觀者。

不得不說,我其實曾經落入這樣低層次、低效率的管理模式。我自己認為,會希望盡己之能,而不能夠用人之智、用人之力,主要在於對部屬在能力上的「不信任」,抑或是主管個人太過自大、好大喜功。

一直以來我對自己的能力都有一定的信心,總是看不慣其他人做事情的模式。直到了幾次派出所所內大案件的發生,諸如槍擊案、重大詐欺案件等等,我才發現到領導者要做的其實是「組織團隊」這項工作, 把這項工作做好,整個組織就能發揮最大效能,實際上就是,主管根本不需要親力親為。

所以在管理與領導上,要如何用人之智,激勵同仁發揮智慧與創意去解決問題,反而才是一名主管要下功夫的地方!

就我個人經驗而言,擔任一名承辦人與主管在所扮演的角色及思惟上,都有極大的不同。在從承辦人的角色,轉換到需要帶領部屬的主管時,想法就要大幅度地調整。承辦人追求的是個人在業務領域上的專精,主管則必須懂得溝通協調、善用人才,最重要的是,怎麼去發揮每一個部屬自身最大的價值。

韓非子說:「領導之難,難在知賢,不再自賢。」


二、領導者必須不斷學習

其實不只是領導者必須學習,每個人都應該不斷學習。

但是領導者更應該自我修練,督飭自己進步,因為能力越強、責任越大。當你帶領的部屬越多、你影響的範圍越大,自然地就需要提升領導的層次。

柴契爾夫人說:「注意你的思維,因為思維決定你的言語;注意你的言語,因為言語決定你的行動(習慣、個性)...因為個性決定你的命運。」

思維最終決定了命運。我們也可以解釋成,一個人過去種種的想法與行動,最終決定了他人生的方向跟結局。

而部長提到有三大重點:正向思維、管理情緒及人際關係。

這部份讓我印象深刻的是部長在公部門帶領部屬,為了推動房地合一稅制的緣故,與立法委員打交道的實際案例。他說:「衝突無所不在,必須學會溝通。」確實是如此。就像我們警察局也時常與地方的民意代表溝通,而這些溝通很多時候並不是法律專業交流,比較多的反而是部長提到的「政通人和」。

Honest is the best policy. 待人以誠,始終如一。


三、要打足士氣,不要打擊士氣。

這裡呼應了演講主題「激勵」的部分。說實話,在公部門上班碰到打擊士氣的長官,已經可以說是家常便飯了。

部長提到激勵的本質:「人類本質裡最深沉的驅策力,就是希望具有重要性。—John Dewey」

也就是說,其實每一個部屬都希望被重視、被尊重、被信任以及被栽培。我認為,長官對於部屬也應該保持人對人之間最基本尊重,而非落入官僚體系所建築的象牙塔之內,僅僅是把部屬看做是用後即丟的小小螺絲釘,這可能就是一個機關中,長官是打足士氣,還是打擊士氣之間,最重要的關鍵吧!

最後,以部長擲出一句發人省思的話,作為結尾:「根據馬斯洛需求層次來看,我們滿足了生理、心理等等的需求,最後應該要起身追逐最高層的—自我實現;然而很多人一輩子都停留在生理需求的層次,就再也沒有提升了。」


四、「第二座山」第一部讀後感:追求更高層次的人生、自我實現與喜樂。

作者David Brooks在本書第一部「兩座山」提供了極其豐富的資料,是對於人生、生命的反思,特別是針對戰後嬰兒潮追求集體主義的世代,過渡到美國當今社會崇尚極端個人主義的主流思想。

作者認為,我們應該用一種「新的方式」,把大家連結起來。他提到:凱西和大衛創立的非營利組織All Our Kids(AOK)、Etty Hillesum攀爬第二座山的人生境遇等等。種種的例子,都圍繞在我們對「道德動機」的探討。攀爬第二座山的人,他的慾望轉化了。從僅僅是物質的滿足,轉化為圓滿的愛,甚至是「超越」。

從「道德生態、IG人生、山古到曠野」等等篇章,都是對現今社會主流生活模式與思維的一記當頭棒喝!雖然作者論述的問題,主要在探討美國的社會的範疇,然而許多社會觀察其實在臺灣社會也正上演著。

我們有多少人是僅求溫飽,日復一日地做著自己不喜歡的工作,總是忽略自己內心的聲音,而不願意改變?自掃門前雪的個人主義也在當今臺灣社會中,快速地取代老一輩追求組織共同價值與榮譽的想法。

其中我特別喜歡山谷和曠野的篇章。山谷敘述的是許多人跌入人生的谷底,可能是因為重病或各種類型的人生意外,才得以發現自己的「天命」。這與我前些年某次因病而久臥不起,導致後來人生觀改變的經驗不謀而合,可以說作者舉例的內容,句句都說到了我的心坎裡。

而曠野的篇章,作者引用古人的智慧:如果人生打結了,那就獨自一個人到曠野地區,去傾聽自己的生命的聲音。這與我後來修習靜坐冥想(Meditation)的觀念相同。

其實也不真的要把自己丟到一個真正的曠野,才能達到傾聽生命的效果,冥想也可以,透過冥想來覺察我們內心的宇宙,讓自己處在當下的此時此刻,就像布赫納(Frederick Buechner)寫道:

「看見它深不可測的神祕本質。不論是無聊和痛苦,或是興奮和歡喜:用你的五官摸索出生命神聖隱藏的核心,因為追根究柢,所有的時刻都是關鍵時刻,生命本身就恩典。」

作者透過很大的篇幅與實例,試圖告訴我們一件事:對人生的信仰,是很重要的,而生命的體驗也會讓我們知道,這是千真萬確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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